教务处

教师的研究

AG九游会研究委员会成立于1969年. 它的目的是支持教师的研究. 本准则的制订是为了确保公平和公平地分配资金. 它们已被学术事务副校长和校长批准,并被视为机构政策.

资格的指导方针

政府, 教师, 及专业人员可透过研究委员会申请资助. 曾经从委员会获得资金的申请人必须在委员会主席办公室存档一份令人满意的状况报告,然后才能考虑新提案. 已经发出或收到AG九游会解雇通知的申请人没有资格获得资助. 与学位要求相关的研究不符合资助资格. 也, 被认为是部门职能的研究工作(如项目评审), 校友的跟进, 以及其他旨在帮助学术部门更有效地运作的努力)没有资格获得资助.

建议类型

一个节.)教务基金

  • Kent Janice Wyatt基金
  • Griffis基金

部分B.)研究委员会基金

在专业会议上作演讲的差旅津贴,最高可达250元(按部门/部门计算), 使用 旅游津贴表格. 由系主任及学院或学院院长签署的完整表格副本应送交研究委员会主席. 这样的提案不需要整个研究委员会的批准,只需要委员会主席的批准.

这些请求, 经研究委员会主席批准, 一般会否与旅行授权书一并存档,由部门秘书在旅行结束后送交采购办公室报销.

参加州会议的旅行不符合获得资金的资格.

巨额补助金的建议指引

目前的程序要求研究委员会审查所有提案,并向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提出资助建议. 在夏季的几个月里,研究委员会不开会. 如有特殊需要, 委员会主席, 须经学院院长和教务副院长批准, 可以做出资助奖励.

支出

经批准的短期和长期提案由商务办公室分配预算编号. 研究经费的使用程序与其他院校经费相同. 例外情况是,研究委员会主席批准采购和旅行申请. 预算的变更必须得到研究委员会主席的批准. 研究人员的责任是控制分配给项目的数量. 在研究的结论, 研究员负责准备最终报告,并将其提交给委员会主席. 所有的设备和非消耗性用品由研究人员保管,除非有其他项目需要. 一旦提交了最终报告,项目就被认为完成了.

与准备申请有关的问题, 资金的支出,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解释,可向教务处查询, 肯特怀亚特大厅228号.